一般来说,木材具有可燃性,因此在修建木屋时,都会特别关注木材的耐火性能,而木屋构件的主要材料木材具有较长耐火极限,究其原因是什么呢?下面一起看看吧。
木屋构件作为可燃材料,木材品质不同,其发热量也各异,在100摄氏度一下,木材仅蒸发水分,不发生分解。至200摄氏度开始分解出水蒸气、二氧化碳和少量有机酸气体,但此阶段是木材的吸热过程,一般不发生燃烧现象,在没有空气的条件下,木材温度超过200摄氏度便开始分解,并随温度的升高,分解反应越强。
至260-330摄氏度分解达到顶峰,释放出CO、甲烷、甲醇以及焦油等,剩余木炭。温度达到400-450摄氏度时,木材被完全碳化,并释放大量反应热,可见木材温度超过200摄氏度后为放热反应,木材分解释放的可燃气体若与氧气相遇,则发生强烈的氧化反应,即为燃烧,这是木材燃烧的第一阶段。
剩余物木炭本身不具有挥发性,只有在供氧的条件下与氧气起化学反应才使燃烧进人第二阶段,称之为锻烧,进而产生的大址热又使木材内层升温而不断释放出可燃气体而继续燃烧,燃烧与缎烧如此往复交替而形成火势。
实际上可燃气体的燃烧是在距木材表面一定高度处进行的,形成的木炭层其传热性能仅为木材的1/6,因此使木炭层以下的木材受到了一定程度的保护,降低了升温和分解反应的速度,使深层木材的碳化也随之减缓,这就是木屋大截面木材构件不作防火处理亦能具有较长耐火极限的原因。
以上内容为木屋构件具有较长耐火极限的原因,但在实际修建木屋时,都会对木材进行一定的防火处理。